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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惡房客欠租 還把插座、水管、馬桶灌滿土

房東出租房子遇到「惡房客」,不但欠租未繳,還把插座、水管口、馬桶被灌滿土,桃園地院法官判房客須賠償修繕費用。(記者鄭淑婷攝)

房東出租房子遇到「惡房客」,不但欠租未繳,還把插座、水管口、馬桶被灌滿土,桃園地院法官判房客須賠償修繕費用。(記者鄭淑婷攝)

2021/01/14 19:27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郭姓男子於2018年2月1日起,向沈姓房東承租位於桃園市的套房,後來他連續3個月未繳房租,退租後房東查看屋況簡直傻眼,屋內插座、水管口、馬桶等全被灌滿泥土,還用膠帶封死,耗費1個半月才修好,氣得控告郭男毀損並提出民事求償,桃園地院日前判決郭男須賠償7萬3772元,毀損部分則撤回告訴。

郭男租賃契約從2018年2月至2019年1月,每月租金7800元、押金1萬5600元,房東控訴,郭男2018年9月開始欠繳房租,直到11月總共欠了3個月,期間還由房仲代繳2個月水電費共689元,2018年11月退租後他進屋查看,包括電源插座、水管口、燈座、網路口、門鈴、馬桶等設備或線路,都被灌入泥土並以膠帶封死,牆壁、沙發也有泥土污損痕跡,前後修繕1個半月才復原,要求郭男賠償修繕費、積欠的租金及水電,還有因修繕無法出租的租金損失,扣除押金,總計求償9萬5289元。

法官指出,房東向郭男求償積欠的租金、水電費及修繕費有理由,至於出租房屋受到生活機能等影響,加上房東未提出後續招租事證,難認他有因修繕1個半月無法出租的情況,扣除租金損失、折舊率等,判決郭男須賠償7萬3772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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