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洗衣店「露鳥」嚇外籍女 男辯:要脫內褲送洗
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朱男犯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行為,判處拘役20日。(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苗栗縣49歲朱姓男子,在自助洗衣店脫褲露鳥,嚇著外籍女子,被警方循線查獲時,還一度瞎掰「要脫內褲送洗」。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朱男犯意圖供人觀覽、公然為猥褻行為,判處拘役20日。
朱男於去年9月19日凌晨1點47分許,開車前往竹南鎮1家自助洗衣店,見店內僅有1名外籍女子在洗衣,遂繞到外籍女子身後,脫下內褲、裸露生殖器,哈囉呼喚對方。
外籍女子聞聲回頭,驚見朱男裸露生殖器,嚇得大聲尖叫,朱男見狀也隨即落跑。被害外籍女子事後報警,警方循線將朱男查獲,還一度瞎掰「要脫內褲送洗」,之後才坦承是想滿足一時慾望。警訊後,將朱男依公然猥褻罪嫌送辦,由苗栗地檢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調查,朱男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的自助洗衣店,公然裸露生殖器以供人觀覽之行為,業已足以刺激、滿足自己性慾,並引起普通一般人羞恥或厭惡感而侵害性道德感情,有礙社會風化,犯公然猥褻罪。
法官審酌朱男犯本案之動機、目的、手段,為猥褻行為之場合、對象、持續時間,對他人性道德感情及社會風化所生危害,及兼衡朱男無犯罪紀錄等一切情狀,處拘役20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