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X光室拾獲2包不明粉末 副所長竟沖入洗手台銷毀

醫院X光室拾獲2包不明粉末,副所長竟沖入洗手台銷毀,不過,粉末未經檢驗是何物、也不知所有人,難認副所長有何隱匿關係他人刑事案件的行為,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予以不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林口長庚醫院X光科檢驗室內發現2包裝有不明白色粉末的夾鏈袋,龜山警分局大華派出所57歲賴姓副所長獲報,未依程序處理反將粉末沖進洗手台銷毀,被控涉嫌湮滅證據,不過,檢方指出,曾在裡頭拍攝X光的蔡姓通緝犯否認是其所有,且無監視器可佐證,粉末亦未經檢驗是何物,難認賴員有何隱匿關係他人刑事案件的行為,偵結予以不起訴。
龜山警分局表示,賴員未依照SOP處理獲報物品,案發後已依規定行政懲處、調至非主管職務,並送地檢署調查,也以此為案例加強員警教育訓練。
檢方指出,2019年6月18日晚間9點多,新北市警局刑警大隊在林口區竹林路查緝蔡姓通緝犯,蔡男拒捕從2樓跳下骨折,被送至林口長庚醫院急救、拍攝X光檢查,事後檢驗室發現2包白色粉末夾鏈袋,賴員獲報前往處理,經詢問醫護人員現場沒有監視器,無從查悉所有人是誰,即在警衛見證下將白色粉末沖進洗手台,其後檢驗室又發現1包不明粉末,交給新北市刑大員警後,經檢驗證實為海洛因,謝員被控涉嫌湮滅證據。
檢方指出,蔡姓通緝犯否認3包粉末是其所有,現場並無監視器可佐證,而檢驗室除了蔡男,還有其他病患進出,無法證明是蔡男所有,2包粉末亦未經檢驗是何物,難認賴員有何隱匿關係他人刑事案件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