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吸食笑氣未成年達3成 新北環保局稽查破獲19件
新北市政府與環保署、經濟部、衛福部等部門展開笑氣聯合輔導查核。(新北市環保局提供)
〔記者邱書昱/新北報導〕行政院環保署在2020年10月底公告笑氣納管,新北市環保局與警察局合作稽查,至今共破獲19件非法吸食販賣笑氣的案件,總計33人遭逮並沒入鋼瓶55支,且經過調查未成年違規者佔比高達3成,主要透過通訊軟體以一支1500元到6000元不等價格,向不肖業者以外送方式下訂笑氣鋼瓶後,帶回旅館、車上或自宅吸食笑氣。
環保局表示,笑氣被公告列管為第一個「關注化學物質」後,新北市與環保署、經濟部、衛福部等相關單位展開輔導查核,要求轄區上游笑氣製造、輸入及販賣業者應取得關注化學物質核可文件,並應如實申報運作紀錄等資料,嚴格管控笑氣的流向,目前已聯合稽查43家笑氣運作業者。
環保局指出,對於未持有核可文件擅自運作笑氣業者,依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25條規定,可裁處3到30萬元罰鍰,並沒入笑氣鋼瓶。
新北市土城分局曾在去年於金城路上某汽車旅館,查獲4位年輕人持有笑氣鋼瓶及大量氣球,帶回偵辦後發現,4位年輕人皆為未滿18歲的未成年青少年,其中一位更只有16歲,即由環保局依法處3萬元罰鍰,也是全國第一張青少年違法使用笑氣的罰單。
環保局呼籲,笑氣雖然未被列管為毒品,但吸食會導致呼吸困難、胸悶、心臟缺血、嗜睡、視覺系統及腦部受損、精神混亂等症狀,嚴重也可能造成死亡;而正值青春期的未成年人恐併發脊髓神經受損退化,造成嚴重危害。
同時,環保局強調,違法使用笑氣若致人於死,或危害人體健康可處無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最高1000萬元,民眾若發現有違法販賣使用笑氣的情形,請撥打新北市政府1999市民專線反映。
新北市環保局稽查人員前往氣體公司加強稽查。(新北市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