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因捲入石木欽案被撤換?劉柏良:名譽受損不能接受
高雄市警察局長劉柏良表示尚未被告知換職,也暫無退休念頭,若捲入石木欽案被換「名譽受損、不能接受」。(記者黃良傑攝)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市警察局長劉柏良於去年7月因舞廳連續群眾鬥毆事件,臨危受命接任局長,就在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要求嚴辦捲入石木欽案的人員時,傳出劉上任半年將被撤換,劉柏良表示未獲告知,無從回應,因為迄今警政署沒詢問他此案,劉認知以為已查無實據「沒事了」,但外傳可能因此案被換,將令他感到「程序不完備、調查不清楚」,形同自身名譽受損。
劉柏良表示,去年9月8日監察院公布調查報告,要求司法、行政機關再調查究責,因提及他,便在第一時間向署長報告,告知股票沒賣,而且23年前專辦強盜非經濟案,當時他一直在台北,並不認識台南警友會理事長翁茂鍾,應是由王姓退休警官介紹認識,股票沒賣並無所謂「獲利」,更沒有任何對價關係,願靜候調查。
劉說不解署究竟有沒有調查?還是調查沒問題?至今都沒有找他問或查證,讓他以為「沒事了」,一直到去年12月底蘇揆重話徹查嚴懲,他以為又要調查「沒事了」的案子,結果還是沒人找他詢問過,今年1月8日法務部提出調查報告,指翁茂鍾筆記上,記錄當年包括他在內的5張匯款單,應為同一筆跡為由,認定他可能沒有出錢接受饋贈。
對此,劉柏良回應,時間長達23年,怎會記得,但他記得,自去年9月迄今警政署並沒有人來問他,況且也應該問翁才對,劉強調並非饋贈,而是自己出錢,他比誰都期待警政署能啓動調查、實質調查,但直到現在顯然「沒有」,而不是他以為的「沒事」,他說曾用力回想23年前的某天和誰吃飯,已記不太起來了。
劉柏良說,目前尚未接獲正式告知「換人」,無從回應媒體,職務調度是長官權責,表示尊重,未來若因此事被調動職務,等同要把名譽搞壞,就不能接受,並不會不明不白申請退休,他認為警政署不是還未查明,就是事實不明確,否則總要來詢問他任何疑點或細節吧。
劉強調,最近才察覺應是5張同一筆跡的匯款單,可能讓上面誤認他接受饋贈,但根本沒有人向他查證,他也想問是否有人向翁本人查證?至於購買股票一事,他表示當時有人提及怡安科技股票可買,因和翁茂鍾不熟,對方不可能出錢或是贈送股票,印象是翁告知一個「指定帳戶」,大家統一匯款過去請他幫忙買,他出資10萬元買股,至今仍未賣,屬於正常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