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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館員遺留隨身碟 驚見2000多筆讀者個資

在桃園市立圖書館三和分館擔任計時約僱館員的曾姓男子,涉及竊取讀者個資被送辦,案發後他已被解聘。(記者鄭淑婷攝)

在桃園市立圖書館三和分館擔任計時約僱館員的曾姓男子,涉及竊取讀者個資被送辦,案發後他已被解聘。(記者鄭淑婷攝)

2021/01/09 16:56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立圖書館三和分館發生計時約雇館員私自竊取讀者個資案件,38歲曾姓館員某次將私人隨身碟遺留在館內電腦上,其他館員發現裡頭竟有2000多筆讀者個資,驚覺事態嚴重向上通報,曾男被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送辦,考量他沒有前科,犯後坦承、尚具悔意,桃園地院法官判處他5月徒刑,予以緩刑2年,並於判決確定後向公庫支付6萬元。

桃園市立圖書館館長唐連成表示,曾男已被解聘,獲報後政風室等單位介入調查,曾男僅稱「只是單純下載、未做他用」,擅自下載讀者個資茲事體大,調查後隨即將他送法辦。

唐連成表示,避免類似情況再發生,已加強讀者借閱系統的安全防範措施,除了進行加密、權限設置,只要查詢都會留下紀錄,若要使用讀者資料,須事先呈報、敘明用途。

判決指出,曾男於2019年2月至9月,在位於大園區的三和分館擔任計時約聘僱館員,負責處理借還書、整理館藏書籍等工作,但他未經同意擅自登入「讀者資訊管理系統Hy-Lib」,多次使用「讀者資料維護」內的單筆維護及批次修改功能,變更讀者登入該系統的預設密碼、借閱狀況等紀錄,並搜尋多名讀者個人資料,還匯整成word及excel檔存入私人隨身碟,非法蒐集讀者證號、姓名、性別、身分證號、出生年月日等資料。

判決指出,曾男犯案時間從2019年4月起至9月,直到某次他將私人隨身碟遺留在分館電腦上,其他館員檢視後赫然發現裡頭存有2219筆讀者個資,驚覺有異並通報,館方調閱監視器畫面及系統紀錄,發現是曾男所為,曾男偵訊時亦坦承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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