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評球星蔣智賢「重粉味」 球評許維智無罪確定
許維智(見圖)在電視談話節目中,說蔣智賢用交友軟體找女生到飯店陪睡、「重情重義重粉味」,挨告誹謗,高等法院日前判決無罪。(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中職富邦悍將隊球員蔣智賢,4年前不滿球評許維智在電視談話節目中,說他用交友軟體找女生到飯店陪睡、「重情重義重粉味」,控告許維智誹謗;一審士林地院判許維智無罪,二審高等法院日前判決,同樣認定許維智是傳述媒體的報導內容,發表評論,並非故意捏造事實,且是對可受公評之事善意發表評論,仍判無罪,全案確定。
蔣智賢原本是中信兄弟隊球員,2017年10月未被球隊列入季後賽名單,引發媒體熱議,許維智於同月18日參加三立「54新觀點」錄影,拿著相關報導圖卡說,蔣智賢等球員「一直用交友軟體找女生來飯店一起睡」、「這1、20年來的風花雪月,說實在也不是秘密」、「他們(球員)有一個叫做『重情重義重粉味』的群組,女孩子都在裡頭,一人出一項,閒閒罔來弄,不消風也不失重,做身體健康的」。
蔣智賢認為許維智所述並非事實,貶損他的名譽與人格,控告許智維與另一博奕觀察家陳建名誹謗,士林地檢署起訴2人。
士林地院去年8月認定許維智是轉述媒體報導內容,無誹謗惡意,判無罪;而陳建名影射陳鴻文、蔣智賢涉打假球部分,陳鴻文另案提告,陳建名已被判刑3月定讞,這與蔣智賢的提告內容屬同一事實,不再重複審判,諭知免訴。
檢察官針對許維智上訴二審。高院認定,許維智在節目中引用多家媒體的報導,並非憑空杜撰,且有相當理由確信報導為真,沒有誹謗故意;蔣智賢為知名球星,屬公眾人物,許維智陳述之事涉及探討兄弟隊季後賽重要球員動態與背後原因,與公眾議題有關,並非僅涉私德,屬可受公評之事,縱使所述不是事實,也難以認定許有重大過失或輕率發言的惡意與故意。
高院認為,「風花雪月並非秘密」、「球員與女球迷開趴」、「重粉味」等評論,是許維智根據確信為真的的事,發表主觀評論和看法,是基於善意對可受公評之事表達意見,應受言論自由保障。因此駁回檢方上訴,許維智確定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