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合遭拒竟「車震」性侵前女友 恐怖情人被訴
陳姓恐怖情人要求復合不成,立刻「車震」性侵,事後被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陳姓恐怖情人找前女友復合被拒,先惱羞成怒痛打,再把人帶進小貨車「車震」性侵,並趁前女友驗傷之際,侵入住家偷走筆電。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傷害、強制性交、加重竊盜等3罪嫌,將陳起訴。
去年8月,陳在北市士林區約前女友談復合,被拒後竟動手毆打前女友還掐脖子,隨後再把人帶上小貨車性侵。前女友受害後立刻赴派出所報案,陳男製作筆錄後再趁前女友到醫院驗傷之際,跑到前女友家偷走1台筆電。
士檢依據前女友驗傷、採集DNA結果,認定陳犯罪,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