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怕被認出來穿壓力衣強盜陪酒女 男子判刑5年10月

新北地院。(資料照)

新北地院。(資料照)

2021/01/07 14:12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張姓男子去年7月間透過包養網站找了楊姓女子前往摩鐵陪酒,卻不懷好意、計畫強盜,為了避免事後被指認,竟穿燙傷壓力衣遮蓋臉部,謊稱自己遭燙傷,並憑藉體型優勢,強盜楊女及其友人8萬9000元現金,連6000元振興券也不放過,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強盜罪,判處張男5年10月徒刑。

本案發生於去年7月20日,楊女答應張男要求,與王姓朋友前往摩鐵陪酒作樂,怎料,張男卻不懷好意,早已計畫強盜,且擔心犯案後被指認,竟穿著燙傷壓力衣,遮蓋臉部特徵及雙手指紋,並向2女謊稱自己燙傷需穿壓力衣,才可減輕痛苦、以利復原,減輕2人戒心。

隨後,張男仗著190公分的身高體型優勢,以雙手勒住2女頸部,再以預藏的絲襪綑綁2女雙手,以襪子塞嘴後恫嚇:「包包裡面有東西,不要輕舉亂動」,開始搜刮2女身上財物,盜走8萬9000元現金,連6000元振興券也不放過。

2女見張男離開現場後,自行掙脫束縛,向摩鐵櫃檯人員求救並報警處理,警方事後循線逮捕張男;審理時,張男否認犯行,合議庭並不採信其辯詞,並認為張男除本案外,去年還有2次強盜記錄,審理中竟又以類似手法犯案,顯無悔罪之心,足見其有反覆實行同種犯罪強烈傾向,惡性及危害非輕,不能予以減刑。

合議庭認為,張男犯後僅坦承部分犯行,且避重就輕否認預謀犯案,又僅承認部分犯罪所得,未和解、賠償,判刑5年10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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