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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遷戶口致未參加教召遭辦 檢:無法認定有意躲教召

陽姓男子前年搬家忘記遷戶口,未收到教育召集令,未參加教召,被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究辦。基隆地檢署認定,不能據此認定陽男有逃避召集的意圖,處分不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陽姓男子前年搬家忘記遷戶口,未收到教育召集令,未參加教召,被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究辦。基隆地檢署認定,不能據此認定陽男有逃避召集的意圖,處分不起訴。(記者林嘉東攝)

2021/01/06 16:08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陽姓男子前年搬家忘記遷戶口,以致沒收到教育召集令,未參加去年教召,被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究辦。基隆地檢署認定,不能因為未辦理戶籍遷移,就認定陽男有逃避召集的意圖,處分陽男不起訴。

處分書指出,陽男原應於去年8月間某日至台北市北投區復興崗營區接受一天教育召集,但他卻未在指定時間內報到。

基隆市後備指揮部調查發現,陽男設在基隆市的戶籍地已成廢墟,以陽男搬家未依規定申報遷移處所,使得後備指揮部所發送的教育召集令無法送達,將陽男依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10條第1項第3款送辦。

檢察官調查時,陽男喊冤指出,有關於他們家居所的搬遷,都是他父母在決定;他與父母在前年搬到基隆市另一處租屋,戶籍登記也都是他媽媽在辦,他並不清楚。

檢察官查出,陽家是在2007年搬到原戶籍地基隆市住處,陽當時年僅13歲,2019年搬到另一租屋處也年僅22歲,陽隨父母遷居同住,確實有可能不知是否辦理戶籍遷移。

檢察官因此認定,民眾因工作、家庭等因素未居住戶籍地,也未辦理戶籍遷徙手續,所在多有,原因不一而足,不必然是因為為了逃避兵役召集,因此不能因為未辦理戶籍遷移就據此認定陽男有逃避教召的意圖,因此處分陽男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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