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見少年騎胞弟機車 男子失手刺死人改依殺人罪判9年
黃堃翔發現17歲吳姓少年騎乘他弟弟的機車,遂上前質問並發生拉扯,隨後竟持摺疊刀刺入少年的左胸,導致少年因此死亡。(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20歲男子黃堃翔,去年發現17歲吳姓少年騎乘他弟弟的機車,遂上前質問並發生拉扯,隨後竟持摺疊刀刺入少年的左胸致死,黃男事後向警方自首,一審依傷害致人於死罪判他7年10月徒刑,高等法院今改依殺人罪加重改判9年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11月17日晚間,19歲的黃男與蔡姓男子開車行經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時,發現吳姓少年騎著他弟弟的機車,因而尾隨到新北市三重區富貴街與吉祥街口時,上前質問吳姓少年為何騎他弟弟的機車。
由於黃男對吳姓少年交代機車的來源有所質疑,2人發生拉扯,黃竟失控持摺疊刀刺進少年左胸,導致他因出血心因性休克不治死亡。黃男闖禍後向警方投案自首。
黃男接受檢方偵訊時辯稱,沒有殺人犯意,檢方不採信,認定黃飾詞狡辯、無悔意,將他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重刑。
但新北地院認為,2人原本不認識,是因機車來源細故而發生爭執,黃男應是一時衝動才持刀揮刺被害人,無殺人犯意,考量他犯後自首、未和家屬和解,依傷害致死罪判刑7年10月。上訴後,高院今改依殺人罪判黃男9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