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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拿空氣手槍開臉書直播嗆聲 男子恐嚇公眾被判刑

    拿空氣手槍開臉書直播嗆聲,男子恐嚇公眾被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拿空氣手槍開臉書直播嗆聲,男子恐嚇公眾被判刑!(記者蔡彰盛攝)

    2020/12/28 12:41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縣29歲朱姓男子自認受網路霸凌,竟持沒有殺傷力的空氣手槍,開臉書直播對準鏡頭,恐嚇大眾「不要以為我好欺負,不然看要怎麼樣都沒關係」,經網友報案,新竹地院依恐嚇公眾罪判刑3月。

    判決書指出,29歲的朱男今年7月21日晚間使用臉書網路直播功能,在其直播平臺帳號「成峰破浪什麼都賣台」內,以言語方式對不特定公眾恫稱:「不要以為我好欺負,不然看要怎麼樣都沒關係」等語,並同時持不具殺傷力、但外觀酷似真槍的黑色CO2空氣手槍一把對準拍攝鏡頭,以此言語及動作明示及暗示將加害於他人之生命、身體安全,引起不特定公眾恐慌生命、身體安全受到威脅。經收聽直播民眾報警處理,警方隔天通知朱男自行到案說明並交付空氣手槍1枝。

    檢方起訴指控,朱男於直播中取出外型酷似真槍的槍枝,而對不特定多數人持槍為加害言語,造成觀看直播多數民眾恐慌,甚至截圖上網要求員警查辦,顯已使不特定多數人心生畏懼,構成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嫌。建請院方審酌朱男於公眾場合以亮槍威嚇不特定公眾方式示威,造成群眾驚恐不安,惡性非輕,不宜輕縱,建請法官從重量刑,以資懲儆。

    法官調查,朱男自承其臉書錄影直播為不特定人可共見共聞,卻於直播時手持黑色空氣手槍,並揚言:「不要以為我好欺負,不然看要怎樣都沒關係」等語,而該空氣手槍外觀酷似真槍,一般人難辨真偽,其恫嚇言語及動作,已足使觀看直播者心理畏懼及恐慌,因此構成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

    法官審酌朱男固然認為自身受網路霸凌,卻不思以和平、理性方法溝通解決,動輒以情緒性發言及行為恐嚇觀看直播者,致群眾內心惶恐不安,顯見被告法治觀念薄弱,自我控制能力欠佳,破壞網路秩序及社會治安甚鉅,實屬不該,最後依恐嚇公眾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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