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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拋孕妻與年輕小三回家嘿咻 原配提告獲賠

    情境照

    情境照

    蔡姓人妻2017年與陳姓丈夫結婚,婚後育有兩名子女,卻沒想到丈夫竟趁自己懷孕、生產及坐月子時,交了一名初出社會的魏姓小三,還帶回家嘿咻。蔡婦蒐集丈夫與魏女的對話等資料後,怒告小三要求她賠償50萬元。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考量魏女的經濟能力後,判處魏女須賠償10萬元給蔡姓原配。

    「他老婆坐月子的時候,她偷偷帶我回家一次」蔡妻透過友人協助,找到丈夫與小三、小三友人間的對話紀錄,證明丈夫出軌與小三在店裡、車上、車庫嘿咻,對話露骨;且對話內,兩人也以寶貝、愛你等親密語言交談。氣得蔡妻對小三提出告訴,也對丈夫提出離婚。

    法院審理時,魏女否認與陳男發生關係,辯稱兩人只是朋友,因自己個性海派,對一些好朋友會用「寶貝」來稱呼,也會說「愛你」,其他朋友也能做證,而相關訊息也只是自己情感上的抒發;此外,部分文字及內容,是陳男的友人自己杜撰,與自己無關,且陳男妻子不能單以對話紀錄等文字作為證據,應提出性交照、影片等證據,才能證明自己與陳男有發生關係。

    法官認為,一般男女正常往來,得知對方有家室,應遵守分際,但陳男與魏女間的對話,大多涉及擁抱、親吻、黏著你、愛你、寶貝等詞彙,魏女還和友人聊起與陳男間的性事,就算是隨意杜撰,也容易讓人產生不當遐想,縱然實際上未發生性關係,但已逾越一般男女交往界限,破壞蔡姓人妻配偶權。

    法官審理後,認定魏女須賠償蔡姓人妻,但考量她初出社會,每個月只有2萬元收入,且要繳學貸,還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故判處她賠償蔡姓原配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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