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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包3萬5000元標籤 男子僅花3000元就買走二手LV包

粘姓男子到桃園市中壢區某二手物賣場,多次以偷換標籤方式低價買物,其中1只要價3萬5000元的包包,被他以3000元低價買走,桃園地院依詐欺等罪判處他共應執行拘役120天。(記者鄭淑婷攝)

粘姓男子到桃園市中壢區某二手物賣場,多次以偷換標籤方式低價買物,其中1只要價3萬5000元的包包,被他以3000元低價買走,桃園地院依詐欺等罪判處他共應執行拘役120天。(記者鄭淑婷攝)

2020/12/26 16:16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粘姓男子多次到桃園市中壢區某二手物賣場,以偷換標籤方式低價買物,其中,去年6月間他看中1只標價3萬5000元的LV包包,趁旁人不注意偷偷換成3000元標籤結帳,後又以相同手法犯案被發現,桃園地院依詐欺等罪判處他應執行拘役120天,若以易科罰金每日1000元折算,粘男須為此付出12萬元代價。

判決指出,粘男去年6月2日下午1點多,在該二手物賣場看中1只LV包包,他先將某商品上的3000元標籤拆下,再趁隙綁至原標價3萬5000元的LV包包上,結帳時店員並未發現,粘男以低價買走名牌包;去年11月29日上午,他又到該賣場「摸」走要價8000元的喬丹球鞋,12月23日中午12點多,他以相同手法偷天換日,將400元標籤更換至原標價3000元的Reebok球鞋上,結帳時店員察覺價錢有異,加上已有前例,隨即報警處理。

粘男坦承犯行,監視器也拍下換標籤過程,他除了歸還LV包包、喬丹鞋,另支付2萬元賠償金換取和解,法院依詐欺、竊盜等3罪,判處他共應執行拘役12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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