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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陳沂是「狗畜」 陳為民確定賠償6000元

陳為民庭後受訪指出,接受法院判決結果。(記者溫于德攝)

陳為民庭後受訪指出,接受法院判決結果。(記者溫于德攝)

2020/12/23 11:07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網紅陳沂不滿資深藝人陳為民公開罵她是「狗畜」,提起告訴;陳為民獲處分不起訴。民事部分,台北地院簡易庭認定「狗畜」這個用語帶有輕侮、鄙視之意,判陳為民應賠償6千元,但陳沂認為判賠金額過低,提起上訴;台北地院今駁回陳沂上訴確定。

去年8月間,陳沂就國內志願役的軍中亂象、霸凌及罔顧人權等,上臉書開直播提到「大部分的志願役,我覺得都廢物」,事後被國防部與4名志願役聯合提告公然侮辱罪;但北檢認為陳沂言論並未指明特定對象,將她處分不起訴。

陳沂另不滿陳為民在臉書「國防部發言人」留言「告死這狗畜」,提起刑、民事訴訟。北檢偵查後認為陳為民並未指名道姓誰是狗畜,將陳為民處分不起訴。

至於陳沂向陳為民求償50萬部份,她委託律師主張,「狗畜」一詞讓她感到難堪及羞辱,有貶損名譽之故意,而她身為新生代主持人,陳為民則為資深演藝人員、動見觀瞻,言行舉止易受關注,因此,陳為民公開留言已嚴重侵害她的名譽權。陳為民承認所做所為。

簡易庭認為,依社會通念,「狗畜」一詞通常用來斥罵輕鄙他人,並含有輕侮、鄙視對方之意,故陳為民已損害陳沂名譽,審酌雙方身分、地位、資力等,判賠6千元。

陳沂不滿判賠金額過低,提起上訴並將求償金額下修為10萬元。陳沂親自到庭強調,「狗畜」一詞嚴重損害她的名譽;同庭陳為民表示接受簡易庭判決,沒有任何意見。全案審結,今日駁回陳沂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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