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檢保全躲偵查大樓女廁偷拍 判關5年或繳180萬罰金
臉書專頁「靠北書記官」曾揭露士檢保全汪永裕偷拍一事。(資料照,記者吳政峰翻攝)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男子汪永裕原在士林地檢署擔任外聘保全,卻利用巡邏期間潛入偵查大樓女廁,持手機偷拍如廁畫面,直到今年7月15日有士檢員工見狀驚呼,汪直接被扭送內勤檢察官偵訊後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士林地院審結,痛批汪男枉為執法機關警衛,依25個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判刑5年,得易科罰金180萬元。可上訴。
自今年3月起,汪男分別在上午10時許或下午4時許,持手機進入偵查大樓2樓或4樓偷拍女子如廁畫面。汪男辯稱首度偷拍就被發現,但經檢察官詳細調查,從汪男手機發現多名被害人,拒絕採信辯詞。
判決指出,汪男因個人生活壓力,利用擔任士檢保全人員機會,侵入女廁犯罪,實屬惡劣,造成被害人心理極大創傷,且汪男僅承認被查獲的1次,然而,手機內有多名被害人,且汪男只與1名被害人達成和解,對其他被害人又未提出賠償想法,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