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環保局公文指「坐實明文規定」 大林鎮長涉偽造文書被訴
大林鎮長簡志偉去年10月再臉書張貼向後翻公文,下方以縣長陳明文的公文為底,被起訴涉及偽造變造文書。(翻攝自簡志偉臉書)
〔記者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縣大林鎮無黨籍鎮長簡志偉,去年10月涉及將嘉義縣環保局公文向後翻面遮蔽署名,再以印有2009年時任縣長陳明文官印的縣府公文為底,拍照上傳個人臉書,指「嘉義縣長是兒皇帝嗎?……坐實明文規定是縣內最高指導原則?」遭嘉義縣環保局提告,嘉義地檢署今天依偽造變造公文書罪嫌將他起訴,另涉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不起訴。
簡志偉表示,鎮公所清潔隊員額在前縣長張花冠任內原通過可增額,他上任後向縣府提出增額需求遭駁回,為凸顯不公平性才將公文往後折,且臉書照片有明顯摺痕可見不是完整文書,他沒有偽造變造文書的犯意,因此被起訴很不服。
起訴書指出,簡志偉去年10月批核嘉義縣環保局公文時,明知該公文必非嘉義縣政府所發,而且現任縣長非陳明文,先以後翻方式遮蔽公文署名區域,再將嘉義縣政府印有縣長陳明文官印的2009年公文為底,變造為署名縣長陳明文的公文,用手機拍照張貼於他個人臉書,加註『嘉義縣長是兒皇帝嗎?為什麼公所行文給縣府,縣府竟然用「縣長陳明文」作回覆,坐實「明文規定」是縣內最高指導原則?』等文字,供不特定網友瀏覽。
簡志偉接受檢調調查時否認有偽造或變造文書的犯意,他辯稱臉書刊登的公文上面有摺痕,表示這不是一份完整文書;嘉義縣環保局委任律師指述,簡將變造的公文張貼個人臉書,民眾難以辨識公文是縣府或縣環保局所發,也難辨識變造的公文是一份或二份,且以多數民眾按讚及留言,有損縣環保局公文正確性。
檢方認為,簡將縣環保局公文後翻遮蔽署名區,再以印有縣長陳明文官印的縣府公文為底,變造為署名縣長陳明文的公文書,已變更原有文書本質,且該公文書發文單位、受文者等齊備,足讓人誤信該公文由縣長陳明文發布,對嘉義縣政府或縣環保局有誤解,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