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火燒中華路夜市稱幻覺求交保 法官以此理由駁回
2020/12/06 15:31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林姓男子今年5月在中華路夜市縱火,燒毀十多戶商家、民宅並造成民眾受傷,他為此遭起訴並仍在台中地院羈押中,但因羈押期將滿,林委律師提出他因有幻聽、幻覺、被害妄想等精神疾病,辯稱「以為警察是跟蹤他的歹徒」、「在押時已無症狀」不會再犯要求交保,但仍被合議庭駁回申請。
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林所犯的是本刑5年以上重罪,且他與祖父、弟弟同住,社會羈絆條件薄弱,有相當理由認定林會逃亡,基於林所涉犯罪對社會侵犯的危害性、國家刑罰權遂行的公益考量,認為羈押原因仍存在,駁回聲請。
裁定書指出,今年5月21日凌晨3時許,27歲林男不顧警方制止,在中市中華路夜市強行持打火機點燃瓦斯桶縱火,造成16戶民宅、店家被燒毀,3位民眾受傷,全案在今年9月8日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後,由台中地院接押迄今,因羈押期將在本月8日期滿,林委由律師提出具保停押聲請。
林男辯稱,原本工作時就會吸食安非他命提神,案發前4、5小時出現「一直以為有歹徒跟蹤我」的幻聽、幻覺,當警察現身時,以為警察就是跟蹤他長達5小時的歹徒,一時緊張才會點燃瓦斯桶;其律師也提出林在醫院的鑑定報告,確認林在案發前有幻聽、幻覺、被害妄想、被跟蹤妄想、思想插入等症狀,犯行時因疾病造成認知功能比常人差。
律師為此主張,林是受到疾病影響才犯下此案,但羈押迄今已無類似症狀,也在案件審理期間,全部承認犯行,無再犯之虞,也無逃亡可能,因此向法院聲請具保停押、限制住居,得以讓林與被害人洽談和解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