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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強人經理批「豬隊友」、「小學生級」 男部屬怒告公然侮辱

    高等法院認為,女強人經理只是對男部屬工作上的評價,並非對其人格有所評價,未涉公然侮辱罪行,今判她無罪確定。(資料照)

    高等法院認為,女強人經理只是對男部屬工作上的評價,並非對其人格有所評價,未涉公然侮辱罪行,今判她無罪確定。(資料照)

    2020/12/01 16:43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職場上出言指責部屬,雖然可能乃無心之舉,卻可能讓部屬有遭到羞辱的感覺,而引發不快,甚至對簿公堂。

    我國官股銀行總行的一位女強人經理小芳(化名),因對男部屬志強(化名)的工作表現不滿,在辦公室、會議等地,以「每個人都不希望有豬隊友」、「可能是請小學生級」等話諷刺志強,志強覺得受辱提告;高等法院認為,女強人經理只是對男部屬工作上的評價,並非對其人格有所評價,未涉公然侮辱罪行,今判她無罪確定。

    判決指出,小芳是大型官股銀行台北市總行的女經理,為志強的直屬主管,由於小芳對志強的工作表現不滿意,竟於去年11月20、26日和12月7日在辦公室、開會場合,直接指責志強「你的腦袋有沒有出狀況啊?」、「你還能做什?跟我們的差距太大了,對我們來講,可能是請小學生級的,我什麼工作都不能給你」、「每個人都不希望有豬隊友」等話。

    志強認為女經理小芳已涉嫌對他犯下公然侮辱罪犯行,因此提告。

    台北地院認為,小芳指責志強時,語氣平和,並非有意使其他同事聽到他能力不足,而是基於一個主管的職責,對於部屬的工作表現表達評論,並非人身攻擊,因此判小芳無罪。

    志強不服,委請檢察官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採信一審見解,認為女強人經理小芳只是對男部屬工作上的評價,且告訴志強,個人的表現會影響團隊的合作和表現,並非對其人格有所評價,未涉公然侮辱罪行,今判她無罪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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