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控購物網站擅用照片賣服飾 柯佳嬿獲賠50萬

藝人柯佳嬿指控非常網路科技公司旗下購物網站「非常勸敗VevyBuy」,擅用她肖像權打飾品、服飾廣告。(翻攝Google庫存頁面)

藝人柯佳嬿指控非常網路科技公司旗下購物網站「非常勸敗VevyBuy」,擅用她肖像權打飾品、服飾廣告。(翻攝Google庫存頁面)

2020/11/23 09:3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擔綱多部知名偶像劇的當紅女星柯佳嬿,2月間發現非常網路科技公司旗下購物網站「非常勸敗VeryBuy」未經授權使用她的肖像,推銷與她在劇中雷同的服飾、飾品,刊登至少一個月,提告求償150萬元並請求撤除侵權廣告。台北地院審結,今判柯佳嬿勝訴,非常網路公司等應賠償50萬元。可上訴。

北院審理期間,柯佳嬿為防止代言身價曝光,聲請禁止非常網路科技公司禁止閱覽、複印並抄錄;北院認定藝人代言身價屬業務秘密,加上柯佳嬿與其他合作企業簽訂保密條款,裁准聲請。

柯佳嬿未曾就本案親自出庭,她委由律師主張,侵權時間點應從今年2月18日起算,持續侵權刊載使用柯佳嬿肖像營利數月,侵害柯佳嬿的肖像權。至於開庭勘驗時已找不到以柯佳嬿為標題、並使用她照片的商品,律師認為可能是非常網路科技公司臨訟行為。

非常網路科技公司委任律師辯稱,勘驗已證明購物網站和臉書目前均無刊載被控侵權的照片,縱使曾經刊登,柯佳嬿主張她的名聲因這件事「如覆水一般毀於一旦」的精神痛苦,仍言過其實,若真如此,柯佳嬿發現後理應積極設法排除侵害,但公司直到接到訴狀前,從未收到她通知或信函要求移除。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