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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兒嗆奶窒息死亡 褓母懷孕求輕判被打臉

男嬰嗆奶窒息死亡,吳姓褓母被高雄高分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男嬰嗆奶窒息死亡,吳姓褓母被高雄高分院判刑。(記者鮑建信攝)

2020/11/22 08:28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吳姓褓母受託照顧2個月大男嬰,疏於注意導致他嗆奶窒息死亡,被地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她以自身懷孕上訴要求輕判,高雄高分院認為本案判刑確定需要入監時,她已生產完畢,維持原審刑度,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8年11月27日起,領有居家褓母證照的吳婦,在高雄市仁武區住處,替人照顧剛出生2個月男嬰。隔月12日清晨6點15分,她在住處以母乳餵食嬰兒後,卻未注意會出現吐奶、嗆奶而阻塞呼吸道等情形,並於7點左右,把他單獨留在3樓臥室睡覺。

由於吳婦未隨時注意男嬰狀況,只請其母有空時,代為上樓查看,自己則外出購買早餐。上午7點20分,吳婦返回住處,仍未上樓觀看,而在2樓客廳與其母一同吃早餐,直到8點始到樓上,赫然發現嬰兒因嗆奶窒息而全身癱軟、臉色蒼白,經搶救無效後,送到長庚醫院急救,回天乏術。

今年5月間,吳婦被橋頭地院依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4月後,她以自身懷孕等理由,提起上訴,要求從輕發落﹔檢方則認為吳婦未和解,也上訴要求高雄高分院重判。

合議庭法官審酌雙方提出上訴理由,認為原審量刑適度,並指本案若定讞,吳婦入監服刑時,小孩已生下來,判決兩造均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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