賄選判3年半須入監 桃市議員張運炳急掛電話:謝謝
無黨籍桃園市議員張運炳賄選,被判刑3年半定讞須入獄,他已於2月辭職。(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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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連霸桃市前議員張運炳賄選 判刑3年半定讞須入獄
〔記者許倬勛/桃園報導〕無黨籍桃園市議員張運炳(今年2月已辭職),前年選舉以1萬2千元至4萬元現金,行賄中壢選區4名樁腳,法院一、二審都依公職人員選罷法「交付賄賂罪」將他判刑3年6月、褫奪公權4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判決無違誤,今天駁回上訴定讞,最高院已通知檢方啟動防逃機制;張運炳接獲記者電話表示,已知結果,他僅說,「我人在台中,不好意思,謝謝!」隨後急掛電話。
張運炳為桃園市中壢區7連霸的無黨籍市議員,前年選舉時,以1萬2千元至4萬元現金,行賄中壢選區4名樁腳,「吊車尾」當選連任,但行賄過程遭檢調跟監蒐證,去年1月底將他依違反選罷法起訴,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張運炳自知翻盤無望,今年初主動撤回上訴,於2月14日向桃園市議會請辭,市議員遺缺已由同選區「落選頭」葉明月遞補。
「我人在台中 ,不好意思,謝謝!」張運炳下午4點半接獲記者電話,隨後急掛電話,短短10秒的通話過程中,他語氣平靜,表示早知塵埃落定,近期會養好身體。
親近張運炳的友人說,張運炳曾罹患口腔癌,賄選東窗事發後,病情再度復發,正接受開刀化療,生活深入簡出,鮮少在公開場合露面,手機號碼也換了,只與家人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