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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斬手」竟騙嘉獎 新北4警自斬仕途被降級

懲戒法院判四員降級。(記者吳政峰攝)

懲戒法院判四員降級。(記者吳政峰攝)

2020/11/20 06:15

首次上稿 11-19 23:41
更新時間 11-20 06:15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新北市賴姓偵查佐與賴姓、林姓、魏姓員警,前年執行警政署緝捕詐騙集團車手的「斬手專案」,竟然製作假資料騙檢察官開拘票,剝奪三名嫌犯的行動自由,分被判1年4月到1年8月不等刑期,均獲緩刑。懲戒法院收案後,認為四名員警嚴重侵害機關公信力,依情節輕重判兩名賴姓警員各降兩級改敘,林、魏二員則降一級改敘。可上訴。

2018年3月的斬首專案,警政署要求全國警察同步抓車手,本案四名警察為了賺取專案嘉獎,分別虛偽製作通知書送達日期並濫用公印。有人跑到嫌犯的住處張貼通知到案書後,立刻就把通知書拿去影印並變更通知日期,假裝嫌犯經過合法通知仍未到案,藉此向檢察官聲請核發拘票,拘捕嫌犯到案,共有3名嫌犯被不法剝奪人生自由。

直到有內部檢舉揭露此種賺嘉獎的手法,警方才開始調查自己人,清查出多名員警利用這種方式不法拘提嫌犯,觸犯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方法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陷司法機關於不義,賴姓偵查佐被高等法院判刑1年8月、賴員1年6月、林、魏二員均為1年4月。因四人犯罪動機是為了協助檢察官偵查犯罪,故全部獲得緩刑。

懲戒法院收案後,認為四員不只觸犯刑罰,行為也嚴重侵害機關信譽,影響公權力的行使,情節重大,有懲戒的必要,評議後判四員各降一至二級不等的懲戒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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