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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如芸控夫外遇連帶求償500萬 開庭先就公開旁聽激烈交鋒

何如芸(右)自認配偶權遭侵害,委託律師賴芳玉打官司,向丈夫王敏錡與Molly連帶求償500萬元。(資料照)

何如芸(右)自認配偶權遭侵害,委託律師賴芳玉打官司,向丈夫王敏錡與Molly連帶求償500萬元。(資料照)

2020/11/19 13:2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台灣知名女演員何如芸嫁給「美侖飯店」董事王敏錡,她指控丈夫與女性友人Molly出軌,先在士林地院提起離婚訴訟,但已調解失敗。至於配偶權被侵害部分,何如芸再提起民事求償,向2人連帶求償500萬元;台北地院上午首度開庭,雙方均委由律師到庭,但案件還未進入實質審理,先就是否公開旁聽激烈交鋒,王敏錡方認為公開會影響小孩心靈,未獲何如芸方認同。

王敏錡委任律師聲請本案不公開時審理,原因在於,本案涉及隱私、個人生活私密,且關於藝人的家事案件又具新聞性,媒體均會鉅細靡遺報導,又未成年小孩數日後即將歸國,心靈會被影響,希望法官能准許聲請。Molly委任律師與王敏錡委任律師作同樣主張並指,本案經媒體報導後,對Molly及其家人造成諸多壓力,而審理過程勢必言詞攻防,應採不公開審理。

但何如芸委任律師指出,此事經媒體披露全國皆知,沒有不公開審理事由,並保證不會將調取資料公開,應採公開審理。

法官綜合考量後,認為尚無不公開審判的必要,當庭裁定公開審理,另依民事訴訟相關規定,諭知不得抗告。

何如芸委任律師接著陳述,王敏錡2004年、2009年二度外遇,本案則特定在2013年至2020年侵害配偶權部分,王敏錡以每週一次頻率接送Molly、連續3週,兩人也共同出國高達10次,王敏錡還贈與Molly不動產等物。

但王敏錡委任律師認為並非事實,即便2004年有出軌,也已獲何如芸宥恕並罹於時效;Molly委任律師作同樣答辯。

何如芸委任律師後來準備說明欲聲請傳喚證人及待證事實時,由於說出證人姓氏,王敏錡委任律師立刻異議並再度表示,案件發生以來均為片段式報導,會影響即將回國的小孩;但何如芸委任律師再度強調,本案經媒體披露已全國皆知,除非法官諭知不該繼續陳述,否則不能打斷。

法官見狀同意何如芸委任律師繼續陳述。何如芸委任律師表示,預計聲請傳喚多位證人,以證明王敏錡曾與小三在國外有牽手、摟腰並同住一房情形,並調閱王敏錡的出入境資料。

法官庭末要求何如芸委任律師整理侵權、特定時間與地點,並提出完整說明,後將書狀寄送王敏錡與Molly、法院,法院再決定是否傳喚,全案定明年1月25日再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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