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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飲料店員離職前好心幫找員工 徵才廣告多3個字害老闆被罰30萬

    飲料店員離職前好心幫找員工,但卻在徵才廣告多寫了「限女生」3個字,老闆差點被罰30萬。示意圖。(資料照)

    飲料店員離職前好心幫找員工,但卻在徵才廣告多寫了「限女生」3個字,老闆差點被罰30萬。示意圖。(資料照)

    2020/11/18 11:5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市某飲料店在網路發出徵才廣告,但內容卻寫出「限女生」3個字,害飲料店吳姓老闆被高市勞工局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30萬元,吳不服提行政訴訟,法官認為徵才廣告是準備離職的店員好心幫老闆在網路上發文找人,不是吳男的要求,因此認定「高雄市就歧會」審議判斷有瑕疵,撤銷30萬元罰單。

    判決指出,去年8月4日,民眾向勞工局檢舉指出,臉書「大高雄/找工作.求職.徵才.打工.臨時工.工讀生.各種行業滿18歲」社團中,有一則飲料店徵才廣告,內容提到「不用煮茶不用外送無經驗可工作輕鬆限女生」。

    勞工局獲報後將案件送交「高雄市就歧會」審議,審議結果出爐,飲料店吳姓老闆被依依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開罰30萬元,但吳姓老闆不服,認為自己沒有刊登這則徵才廣告,而是準備離職的店員「東東」上網發的徵才訊息。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時,「東東」出庭作證指稱,她因為準備要離職,怕飲料店缺人手會害到老闆,自己上網參考別人發的徵才廣告,於是自作主張也在臉書發出訊息,她想說飲料店工作比較輕鬆,但泡飲料要注意的小細節比較多,因此才會想說找女生來做比較好,沒想到多了「限女生」3個字,竟害老闆被罰30萬元。

    吳姓老闆也出示他和「東東」的對話截圖,證明自己沒有指示「東東」上網徵才,法官根據相關事證,認定「高雄市就歧會」審議判斷有瑕疵,撤銷30萬元罰單,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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