駡人「你子孫會有報應」挨告 檢:詛咒不算恐嚇
高雄鄰居爭吵被駡「會有報應」,但檢方認為詛咒不算恐嚇。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張姓男子和鄰居李姓男子為了一點小事吵架,兩人在大樓地下停車場狹路相逢,李痛駡張「你子孫會有報應」等話,張男自認心生恐懼提告恐嚇,但檢方認為「報應」是神鬼、詛咒之說,與恐嚇罪的構成要件不符,偵結處分不起訴。
檢方指出,李姓男子因案正在接受檢方調查中,張姓男子出庭作證時,疑似說出不利李男的證詞,李男不滿,兩人在住家大樓停車場相遇時,李對張破口大駡「以後你兒子會遭殃啦」、「你兒子會有報應」、「以後你的小孩會有報應」等話。
李男自認聽到這些話後讓他很不舒服,甚至心生恐懼,於是報警提告恐嚇罪,檢方偵查時,張也坦承說過這些話,但檢方認為,「報應」算是神鬼、詛咒之說,且不屬於人力可以直接掌握或支配,因此不能構成恐嚇罪所規範的「惡害通知」,偵結處分李男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