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客人吃湯圓咬到碎豬骨致牙根斷 小吃店老闆過失傷害被訴

    桃園地檢署依過失傷害案件,將小吃店負責人林姓男子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桃園地檢署依過失傷害案件,將小吃店負責人林姓男子提起公訴。(記者周敏鴻攝)

    2020/11/16 14:00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楊梅區一處小吃店販售大湯圓,蔡姓女子去年11月20日到店內吃湯圓,因咬到湯圓內的碎豬骨,導致她右下側門牙橫向牙根斷裂,桃園地檢署今天偵結,認為小吃店負責人林姓男子應注意而未注意,已因過失傷害案件將他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蔡女當天前往小吃店吃湯圓,原本還吃得開開心心,卻在吃到一半時咬到湯圓內的碎豬骨,導致蔡女的右下側門牙疼痛,氣得她吐出碎豬骨,向店家抱怨。事後她前往楊梅區牙醫診所就醫,才知道她的右下側門牙橫向牙根斷裂。

    林男到案後供稱,湯圓餡料的絞肉,是小吃店向攤商進貨,據他了解攤商都會用機器製作絞肉,包湯圓時他也會請小吃店員工一定要將餡料壓平,「不可能會有碎骨」。

    但林男妻子與蔡女互傳訊息時曾提到「餡料豬肉經加工處理,有一些碎骨屬正常現象」,檢方說,林男供詞顯然有保留,他應注意販賣的湯圓不該攙有異物,以避免戕害消費者健康,卻疏未注意,涉觸過失傷害罪嫌,今天偵結已將他提起公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