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圖釘插頭、鐵夾性侵 共犯也起訴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2020/11/12 14:52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王姓女子及陳姓男子,疑似與女子A女(化名)有債務糾紛,夥同杜姓男子,設局把她拐到KTV後施以凌虐,除了拿酒瓶砸後腦外,還大力把圖釘壓進她的頭部,甚至持鋸齒狀鐵夾性侵,最後逼被害者簽500萬元本票,新北地檢署在今年1月已依攜帶兇器施以凌虐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王、陳2人,今日再起訴共犯杜男。

檢警調查,王女及陳男因認為A女偷了200萬元(被害者否認此指控),而於去年11月14日下午,設局把她騙到新北市新莊區一間KTV,隨即出腳踹踢,並拿麥克風電源線及膠帶綑綁。

檢方調查,王女隨後拿著酒瓶砸A女後腦杓,還大力把圖釘壓進她的頭部,最後與陳男聯手把她脫光,杜男則在旁出手壓制A女雙手,讓王女拿手機強拍裸照。

更恐怖的是,王女甚至逼A女打開雙腳,拿西瓜刀割她大腿,並持鋸齒狀鐵夾強行性侵;王、陳2人接著逼迫被害者簽500萬元本票,並出言恫稱:「不好好寫就把你手砍斷」、「還不出500萬就要把裸照PO出去」。

被害者迫於無奈簽下本票後,2人仍不罷手,再逼她拿出50萬元現金,否則不放人,A女最後趁2人睡著之際,傳IG訊息向朋友求助才獲救。

檢方在今年1月間,已依攜帶兇器施以凌虐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王、陳2人,今日再起訴共犯杜男,但他否認參與凌虐、性侵。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