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產傷口感染求醫 產婦控名醫沒及時動手術
(情境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台北市聯合醫院仁愛院區外科醫療部長丁金聰及急診室陳姓醫師,遭剖腹產後傷口感染的楊姓產婦指控,未及時替她動手術;楊婦後來轉院至台北榮總,經手術成功後控告丁、陳2人業務過失傷害;台北地檢署將全案送交醫審會鑑定後,認定2名醫師的處置符合醫療常規,將2人不起訴。
檢方調查,2017年間,楊婦因剖腹產後的傷口癒合狀況不理想,從一般婦產科診所轉院至仁愛院區求診,急診室陳姓醫師檢查完楊婦的傷口後,由丁金聰接手主治並替她進行投藥、清創等後續處置,不過楊婦住院治療3天,感染的情況仍未好轉,便決定自行轉院至榮總。
後來楊婦在榮總接受手術後復原順利,她痊癒後不滿仁愛院區的2名醫師,沒及時替她動刀,控告2名醫師業務過失傷害;檢方根據醫審會鑑定認為,2名醫師當時評估楊婦的病況後,考量傷口感染的狀況還未穩定,不適合立即動手術,相關處置符合醫療常規。
丁金聰已非初次惹上醫療糾紛,先前他曾被指控,替周姓癌症病患進行肝臟腫瘤切除手術後,沒送進加護病房,後來病患在普通病房發生休克、血紅素偏低等突發狀況,經急救多時後仍不治。一審原認定丁男有醫療疏失,2017年底判他10月徒刑;二審高等法院則逆轉認定丁男的處置符合醫療常規,沒有疏失,去年7月改判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