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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派出所長被要求列席議會 議員轉交黃偉哲民眾檢舉函

    2020/11/06 15:10 記者蔡文居/台南報導
    民權派出所長郭若萱(右後站立者) 列席議會,議員林美燕(左)當面遞交一份檢舉函,向市長黃偉哲(右)提出檢舉。(記者蔡文居攝)

    民權派出所長郭若萱(右後站立者) 列席議會,議員林美燕(左)當面遞交一份檢舉函,向市長黃偉哲(右)提出檢舉。(記者蔡文居攝)

    台南市議員林美燕今天進行市政總質詢,要求民權派出所所長郭若萱列席市議會,她並當面遞交一份具名的檢舉函,向市長黃偉哲提出檢舉,要求市長調查是否確有其事。黃偉哲則表示,他會秉公辦理,毋枉毋縱。

    林美燕表示,這是民眾具名檢舉,指郭若萱先前在台北任職期間,因偵辦一起刑事案件,辦案被控有瑕疵且不公。檢舉人表明如果有需要也願意出面指證,希望市長能調查清楚,如果郭是受到冤枉則可還其清白,台南市日前才發生長榮大學女學生命案,絕不容許再有螺絲鬆掉。

    郭若萱事後受訪表示,如果是台北的案件,該當事人四處檢舉,該案早已獲檢方調查清楚,也簽結不起訴,相關指控並非事實。

    市警局說明,郭若萱於民國96年在台北市刑大任職期間,因偵辦一起性侵、強制等罪案件,被告被移送法辦,也被起訴、判刑,事後被告可能心有不甘,向北檢檢舉郭違法辦案,但檢方查無犯罪事實而簽結不起訴。但被告仍四處檢舉,去年也向台北市警局政風處投訴,調查後也非事實。議員遞交給市長的檢舉資料,警察局將會依據陳情內容啟動調查。

    警方說,郭若萱於民國103年10月調回台南,擔任二分局長樂所長,於106年調任民權所長。因作風強勢,可能因此得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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