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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訕少女發生一夜情露餡 男子被起訴

林男將少女帶到商旅發生性關係,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依與未成年性交罪將林男起訴。圖與本新聞無關。 (情境照)

林男將少女帶到商旅發生性關係,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依與未成年性交罪將林男起訴。圖與本新聞無關。 (情境照)

2020/11/05 10:27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今年8月某日深夜,在汐止區一處超商發現有一名少女在該處徘徊,詢問之後得知她玩得太晚不敢回家,便提議騎車帶她到附近夜遊。沒想到,兩人兜風2小時後,林男就將少女帶到商旅發生性關係。直到早上才送少女返家。少女家屬得知後,憤而對林男提告。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依與未成年性交罪將林男起訴。

據悉,未滿14歲的少女小熙(化名)因為與朋友玩得太晚不敢回家,擔心被罵,深夜時分只好四處遊蕩,往有燈光的超商靠近;碰巧林男剛好下班,到超商內購物,並在休息區休息,發現少女後,主動前往搭訕,得知小熙的狀況後,開口邀請她到附近的山區夜遊兜風。

少女無處可去又得知可以兜風,當下答應林男邀請,兩人便騎著車到附近的山區看夜景,直到凌晨2時許,林男稱自己已經累了需要休息,帶著小熙前往商旅休息,期間兩人發生性關係,隨後將少女送回家。

小熙返家後,家屬追問她的去向,她才說出整個過程。家人得知少女與林男發生性關係後,便帶著她到警局提告、驗傷;小熙也透露與林男發生性關係,並非是自己自願的。警方依照小熙提供的資料,循線找到林男,並請他到案說明。

林男到案後,承認有帶著少女夜遊,也確實有帶到旅館內,但兩人並未發生性關係,更沒有強迫她的行為。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因小熙未滿14歲,林男涉嫌與她發生性關係,已涉犯與未成年性交罪,依法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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