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客出老千被毆太大聲 德州撲克賭場露餡、負責人判5月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張男觸犯聚眾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不法所得沒入。(資料照)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20多歲張姓男子今年7月在基隆市承租某處房屋後,開起德州撲克賭場抽頭牟利,但7月18日凌晨,一名賭客疑似詐賭,被其他賭客發現後,毆打洩憤,發出聲響引來民眾注意,報警處理。警方一舉破獲該賭場,並將張姓負責人移送法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定張男觸犯聚眾賭博罪,判處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不法所得沒入。
檢警調查,張男今年7月10日起承租該處房屋後,找來多名賭客輪流當起發牌員,並以1:1的比率將現金兌換成籌碼,每次下注至少50元,玩起德州撲克,手頭上的2張牌搭配5張公牌作組合,取其中5張來比較牌面大小決定輸贏,最贏的賭客可收取桌面所有下注籌碼並換取現金。而贏家必須支付百分之5的費用,給予張男當作服務費(抽頭金)。
今年7月18日凌晨5時許,一名林姓賭客被其他賭客認定出老千,便開始動手毆打他,附近民眾聽到異響,擔心發生意外,趕緊通報110,請警方前往協助,意外破獲張男開設的賭場。
警方在現場查扣抽頭金6600元、帳冊、撲克牌8副、切牌卡3張及多項工具、籌碼等等,便將張男及賭客們帶回詢問。警詢後,將張男依聚眾賭博罪移送法辦。
法官審理時,張男則當庭承認犯行,表示自己確實有租屋開設賭場,因為林姓賭客涉嫌詐賭,才會引來警方注意,但當下也主動讓警方搜索。
法官認為,張男犯後態度尚可,且坦承犯行,考量犯罪動機及賭場經營時間等因素後,判處張男有期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不法所得6600元沒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