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認定有罪!患妄想症未規律就醫服藥 隨機狠撞路人判7年半
2020/10/25 23:45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疑有情緒的林姓男子於去年9月涉駕車衝撞不認識的吳姓工人,導致被害人面臨餘生行動不便、無法自行排尿等後遺症,雖然被告舉證自己有情緒焦慮、幻聽、被害妄想等症,但法官認為林男沒有規律就醫服藥,未和被害人達成和解,仍依殺人未遂罪判處7年半,執行完再監護5年,仍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被告林男(36歲)自2014年起有被害妄想、幻聽等症狀,曾經到醫院治療,診斷出重度情緒困擾與病症,去年9月間,疑因妄想2名國小同學被人殺害,幻想凶手將屍體扔棄預拌混凝土車內,隔日清晨開車至前鎮區,四處尋覓「裝同學屍體」的預拌混凝土車。
被告被控沿途闖紅燈、逆向,他見被害人吳男穿越馬路時,妄想吳向他示意「撞他」,竟加速衝撞、拖行行、輾壓,被害人的同事見狀驚嚇報案,林男肇事後還逃逸,警方獲報追緝,雙方在小港區沿海二路遭遇,被告一度拒捕還擦撞警方,員警被迫對空嗚槍,開了12槍才壓制。
被害人被撞送醫急救,身上多處粉碎性骨折、開放性骨折、膀胱甚至碎裂,被發出命危通知,林男被逮辯稱自己有情障等病症,高雄地院合議庭請醫院做精神鑑定,發現被告確有出現妄想症狀,對違法的辨識能力降低,對開車撞人的後果意識也低。
但法官認為被告因患妄想症,但相比完全無辜的被害人受重傷,面臨終生難以行走、無法自行排尿的巨大痛苦,而且僅賠被害人30萬元,並未達成和解,難以恕憫,只能酌以減刑,仍依殺人未遂罪判7年半,執行完再監護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