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價超慘!保全賣500元毒品 判刑15年8月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53歲楊姓保全需扶養罹患癌症的母親,去年6月賣500元毒品給葉姓男子,葉男被警方查獲後,配合警察布局,向楊男買2000元海洛因,交易時楊男當場被逮,販賣一級毒品海洛因,刑責是死刑或無期徒刑,楊男又是有施用毒品、竊盜前科的累犯,但考量他賣的毒品數量甚微,法官以「顯可憫恕」減輕量刑,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判處徒刑15年8月,500元不法所得沒收,若判決確定,他至少得關到63歲,才能聲請假釋。
判決書指出,國中肄業、未婚且需扶養罹患癌症母親的楊男,去年6月1日透過LINE聯繫葉男,當天下午3點左右在台中太平交易毒品,金額僅500元,重量不詳,可能不到0.1公克。
事隔不到10天,葉男注射海洛因,又吸食安非他命,隔天凌晨騎車茫茫然,被警方查獲,海洛因已經打光,只剩安非他命殘渣與注射針筒兩支,他為了減刑,與警方合作,謊稱向楊男買毒品,警察埋伏釣魚人贓俱獲。葉男今年6月被台中地院分別因施打海洛因及吸食安非他命,被判處1年4月徒刑,後者可易科罰金。
葉男去年7月22日傳訊楊男,說他要去載榴槤,啟程前會找楊男,「留給我二張(指2000元毒品)」,當天傍晚5點左右,葉男在太平區交給楊男2張玩具鈔票,楊男交付2包海洛因毒品,總重量只有0.169公克,埋伏員警立刻現身逮捕楊男,但未查獲其餘毒品。
檢警偵查時,楊男坦承販毒,台中地院審理時,他改口否認販毒,辯稱他與葉男對話中,未提及毒品,檢警偵查時,是想自白減刑,才會承認販毒,法官認為,埋伏員警拍了多張蒐證照片,再加上葉男指認等證據,足以證明楊男販毒,楊男又是累犯,應加重量刑。
不過,法官強調,販賣一級毒品海洛因是死刑、無期徒刑重罪,楊男販毒僅得500元,且販售的海洛因數量甚微,援用刑法59條「犯罪之情狀顯可憫恕」減刑,判處徒刑15年8月,如果判刑確定,他得服刑超過3分之2才能假釋,屆時已經是63歲。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