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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官員涉浮報經費被搜索約談 台鐵局:尊重司法盼盡速釐清

台北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林俊廷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搜索約談台鐵2官員。(記者陳慰慈攝)

台北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林俊廷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搜索約談台鐵2官員。(記者陳慰慈攝)

2020/10/22 23:17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台北地檢署黑金組檢察官林俊廷,今指揮調查局桃園市調處,兵分15路搜索台鐵局、台鐵局官員周祖德、林昭正,主因「台鐵捷運化計畫-新豐站場改建工程土建部分」標案爭議,疑有不實編列預算辦理招標,讓廠商有不法獲利約500萬元,涉嫌圖利。台鐵局表示,將全力配合偵辦,現為檢調偵查階段,一切尊重司法,靜待相關司法程序進行,也期盼儘速釐清事件情況,勿枉勿縱。

檢調獲報,台鐵局官員周祖德、林昭正於2008年擔任台北工務段段長、承辦人期間,明知國恭營造有限公司以1億980萬元得標「台鐵捷運化計畫」新豐站場改建工程土建部分標案,但兩人卻單方面終止契約,規劃後續第2期工程標案,並由華盛營造工程有限公司以1億得標,2人明知國恭已有施作部分工程,仍重新發包計價,編列不實預算書辦理招標,使華盛不法獲利500萬元,有圖利之嫌。

民國97年間辦理「台鐵捷運化計畫-新豐站場改建工程土建部分」工程,於97年4月1日由國恭營造有限公司得標承攬,並在於97年4月30日開工,原定99年3月1日完工;但履約期間因國恭營造提報鋼構工程計畫、鋼構加工廠商資格等,遲未獲通過審查,導致工程進度落後。台鐵局表示,工程進行期間廠商進度嚴重落後達46.25%,經多次催告廠商未獲得改善, 所以決定依契約規定,於98年10月8日發函通知國恭營造終止契約。

終止契約後台鐵局又辦理新豐站改建第二期工程招標作業,於98年12月17日重新發包,並由華盛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於98年12月29得標,並在103年7月22日施工完竣。

至於遭指未將國恭營造已施作工納入預算編列參考依據,編列不實預算書辦理招標,使華盛不法獲利500萬元,有圖利之嫌,此案監察院曾有進行調查,針對已施做的鋼構件數量,當時國恭營造、第三公正鑑定單位(台北市土木技師公會)及華盛營造清點數量各為318、292及308,最後可點交支數為306,顯見台鐵局辦理新豐站改建第二期工程發包數量未盡覈實情況;不過當時底價訂定雖然還算合宜,但金屬鋼筋類等工程大宗材料,未參考市場行情及物價指數變動情形,逆勢將該等物料每噸單編列單價調高,應檢討改進。

另外,因廠商進度落後而終止契約,已有政府採購法第101條第1項第10款及12款情事,台鐵局表示,當時已依規定將該廠商刊登政府採購公報列為拒絕往來廠商,不過廠商不服處置於98年12月23日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提出申訴,經工程會審議判斷駁回申訴;廠商不服申訴審議結果,提請行政訴訟,經台北高等法院99年10月5日判決台鐵局勝訴,全案終止契約程序均符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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