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溢奶窒息亡 保母判賠631萬餘元
法官認為,遺體相驗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顯示,嬰兒死亡之因,是呼吸道感染與溢奶導致窒息,何姓女保母疏忽與死亡具因果關係,判決何女應賠償631萬餘元,可上訴。(資料照,記者張文川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何姓女保母,前年初幫照顧的4月林姓嬰兒餵奶後,僅稍微拍一下嗝,她在嬰兒身旁睡著,清晨5時許驚覺嬰兒臉色蒼白,送到醫院時已無生命跡象,刑事部分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月,目前上訴三審中,民事部分,嬰兒的父母向何女索賠631萬餘元,何女則答辯說,不能排除嬰兒溢奶,是發生於她接手照顧之前,法官認為,遺體相驗與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定顯示,嬰兒死亡之因,是呼吸道感染與溢奶導致窒息,何女疏忽與死亡具因果關係,判決何女應賠償631萬餘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何女有保母證照,2017年11月,受林姓嬰兒父母委託,全天托育照顧未滿4月的嬰兒,同年12月6日,嬰兒因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已有喝奶吞嚥不順的情形,她知道餵奶後,應充分拍嗝,防止溢奶造成呼吸道吸入牛奶而窒息,2018年1月3日凌晨,何女餵150CC牛奶後,僅稍微拍一下嗝,即安撫入睡,讓嬰兒側睡於成人用的彈簧床墊上,何女則坐在床邊休息,因勞累而睡著,當天清晨5時許,驚覺嬰兒臉色蒼白,雖實施CPR急救,趕緊通報119,但送達醫院時,已無呼吸心跳。
法醫研究所研判,死因為嬰兒案發前有急性上呼吸道感染,又因溢奶,導致窒息與呼吸道感染而死亡,刑事部分,台中高分院二審判決6月,可易科罰金,何女目前上訴三審,民事部分,嬰兒的父親與母親,共索賠631萬餘元,包括精神慰撫金共400萬元、嬰兒的喪葬費與生前急救醫療費,另外,嬰兒的父母並指控,何女違規超收,才會過於勞累而導致其子死亡。
何女答辯說,嬰兒溢奶、吸入牛奶的時間,不排除係在她接手照顧以前,另外,嬰兒死亡與感冒亦有關聯,嬰兒的父母也沒有證明何女長期超收,也沒有舉證超收與嬰兒死亡的因果關係,聲明駁回。
依法醫研究所的鑑定,以及台中地檢署相驗,嬰兒死因是呼吸道感染、溢奶,造成肺炎、呼吸道吸入而窒息、呼吸衰竭,何女也於偵查時說,餵奶之後有吐奶吐痰現象,嬰兒當時體況不佳,何女應更留意,但疏忽導致死亡,應負賠償之責,判決何女應賠償嬰兒之父318萬餘元、母親313萬餘元,合計631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