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桃教主反擊!宅男留言未獲回應 竟瞎掰「外約能做愛」遭訴
擁有高佻身材與甜美容貌的小桃教主,怒告誹謗污衊她的宅男,檢方今天起訴宅男。(記者張瑞楨翻攝自小桃教主臉書粉絲團)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住在台北市的廖姓宅男,去年11月透過臉書,留言聯繫擁有高佻好身材,曾出版寫真集的模特兒網紅「小桃教主」陳亮妏,但「小桃教主」卻未回應,廖男遂於LINE群組中,指「小桃教主」是「用包包(錢財物品)換肉體的妹子」,指「小桃教主」被包養,「大約1萬元」、「外約都能做愛」,反罷凌的「小桃教主」憤而提告,廖男辯稱不是針對「小桃教主」,台中地檢署卻認為,廖男指明「小桃教主」,此外號是陳女別稱,不採信廖男辯詞,今天依加重誹謗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經營臉書粉絲團的「小桃教主」,擁有2萬3000多名粉絲(現在已達7萬多人),廖姓男子卻在LINE群組中,散發「小桃教主」是「用包包(錢財物品)換肉體的妹子」,還指「小桃教主」被包養,「你可以捐錢給她培養好感」,「捐到一定程度就能外約」、「大約1萬元」、「外約都能做愛」。
LINE群組有人進一步詢問廖男,廖男還瞎掰說,「只知道她常常跟朋友約出去做愛」、「我約過啊」,不料,上述對話訊息,被粉絲截圖轉告「小桃教主」,「小桃教主」一狀告到台中地檢署。
檢方偵查時,廖男辯稱他指的並非陳女,檢方卻認為,「小桃教主」是陳女的別稱,用此別稱上網搜尋,就能查到陳女的臉書粉絲團,廖男的辯詞不足採信,且廖男所指的「大約1萬元」、「包包換肉體」、「我約過啊」等,也都不是事實,而是捏造瞎掰之詞,今天依加重誹謗罪起訴。
擁有7萬多名臉書粉絲的小桃教主,自我介紹中強調「超日系穿搭麻豆」與「反霸凌」。(記者張瑞楨翻攝自小桃教主臉書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