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扯前女友「得菜花」還散發裸照 渣男被起訴

台中地檢署今偵結,仍依妨害名譽、妨害秘密罪嫌對林男提出公訴。(資料照)

台中地檢署今偵結,仍依妨害名譽、妨害秘密罪嫌對林男提出公訴。(資料照)

2020/10/08 22:36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一對情侶去年協議分手,未料男方心有不甘除在臉書留言前女友得過菜花,還張貼裸照,女方發現報案,警方循線通知男方到案,他敢做不敢當,辯稱裸照因是帳號被盜用才流出,留言內容都是事實,但台中地檢署今偵結,仍依妨害名譽、妨害秘密罪嫌提出公訴。

起訴書指出,林姓男子與李姓女子曾交往,期間林男涉嫌在前年底於中市汽車旅館、林男車上及李女住處等處所,未經李女同意偷拍李女沐浴、上身裸體及背部全裸等私密照片,兩人去年8月間分手,林男因心有不甘,先後以手機網路等方式在兩個臉書帳號張貼並散布林女的裸照。

同時間林男也在臉書留言指控李女曾得性病,匿名發表包括「自己不檢點得病在扯我,可憐,當初還陪看醫生的我真傻」、「這樣她是不是以後打砲都要跟男生說我得過菜花哦?」「男生要好好保護自己啊,不要傻傻的毀一生」等僅涉及李女私德,卻與公共利益無關之內容。

李女事後得知氣得向警方報案,提出妨害名譽、妨害秘密等告訴,警方偵辦查出係林男所為通知到案,但他辯稱臉書散布的李女裸照是因帳號遭盜用,非他所為,至於留言部分都是事實,而台中地檢署今偵結,不採信林的辯詞,依妨害名譽、妨害秘密罪嫌起訴,並建請院方分論併罰。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