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煙火誤燒膠筏要賠80萬 嫌犯落網爆哭:不敢了
吳姓男子在漁港前放煙火不慎燒壞膠筏,面對要賠80萬,他當場在警分局落淚。(記者王捷翻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中秋節當天,21歲吳姓男子跟3個朋友在安平漁港放「勝利之花」煙火,火星不慎引燃膠筏,吳男不知情,還打電話報案。這場火警引起台南市長黃偉哲關注,分局承受破案壓力,中秋夜招回10名幹員,連夜調監視器到清晨,釐清失火經過,將吳男刑法失火罪函送法辦,吳男得知燒毀的膠筏造價80萬,當場爆哭,直說以後再也不敢放煙火了。
安平漁港周邊空曠,今年國慶煙火又在安平舉辦,許多人都覺得在這附近放煙火是合法的,但早在3、4年前市府就發公文嚴禁民眾在漁港放煙火,否則會違反漁港法18條,將處3萬以上15萬以下罰鍰,但今年中秋節仍有上千人在漁港岸邊放煙火。
2日凌晨2點左右,安平漁港一艘膠筏突然失火,因為深夜還有人放煙火,不時傳出火災,膠筏失火後隨意施放煙火的民眾成為眾矢之的,市長黃偉者也呼籲不要在漁港施放煙火,要求警方要加強調查,警四分局當天凌晨招回10多名正在休息的偵查佐調閱近百隻監視器,過濾可疑畫面,掌握吳男身分。
據了解,吳男與3名友人去安平漁港放煙火,卻不曉得火星飄到膠筏上,直到離開時才發現一艘膠筏起火,吳男還不知道火是自己引起的,打119報案。警方分別訊問了吳男與另3名朋友,吳男坦承犯案,3名友人也指認是吳男放的煙火,從監視器畫面來看,吳男放的煙火距離膠筏最近。
只不過,吳男得知膠筏被燒毀的漁民求償80萬,當場在偵查隊掉下眼淚,警方幫吳男叫了便當,他也吃不下,強調他不是故意要放火,但即使吳男不是故意放火,警方告誡他已經公告安平漁港不能放煙火,他還是去放,因此要負起責任。訊後將他依刑法174條失火罪函送,未來他還要面對膠筏賠償的民事官司。
警方傳喚吳姓男子做筆錄,還幫他叫了便當,他得知未來要賠償80萬,難過到吃不下飯。(記者王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