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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酒後變捷運痴漢 偷抓真理褲妹大腿

小璇不畏高男鹹豬手騷擾,堅持提告法辦。示意圖,人物與新聞事件。(資料照)

小璇不畏高男鹹豬手騷擾,堅持提告法辦。示意圖,人物與新聞事件。(資料照)

2020/09/19 18:34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高姓男子今年3月間酒後搭捷運,見坐在隔壁的女乘客小璇(化名)穿著真理褲,露出白皙大腿,竟然起了淫念,伸手抓捏,當場遭到小璇斥責,扭送法辦,台北地院認為罪證確鑿,判高男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3月底某日傍晚,甫飲酒作樂完的高男,搭乘捷運欲返家,從西門站上車,進入車廂後,見車廂連結處的3人座位中間有一空位,他一屁股坐下,眼睛閉起來小寐,隔壁則是身材姣好的小璇。

列車開到台電大樓時,高男突然用他的左手碰觸小璇的右大腿,小璇以為他要下車,不小心誤觸,不以為意,沒想到過沒多久,高男又再度抓捏,這次小璇認定高男是故意伸出鹹豬手,深感噁心、驚嚇與不悅,當場大聲斥責,嚇得高男縮手裝睡。

小璇拒絕姑息,趁著列車到站時,直接把高男拎去站務人員那邊尋求協助,並且報警究辦。高男承認有碰到小璇的腿部,但否認是性騷擾,堅稱是睡著誤碰,但經過其他乘客指認,直指高男當下並未睡覺,他才承認犯行,求小璇和解。惟小璇要的不是金錢賠償,而要給高男一個懲罰,拒絕和解。

北院調閱監視錄影畫面,認定高男確實偷摸小璇大腿,批評他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的觀念,造成小璇心理陰影,所作所為應該被譴責。

但北院考量,高男沒有前科,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犯後知錯,承認犯行,即便沒有和解,未獲得原諒,仍輕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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