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中油瓦斯」制服推銷瓦斯遮斷器 男子被判4個月
沈男檢修後,告知彭家父子需要更換瓦斯遮斷器開關,要1200元費用。 (記者彭健禮翻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身穿印有「中油瓦斯有限公司」字樣之制服的沈姓男子,企圖混淆大眾,誤以為是他是台灣中油公司或其子公司員工,在苗栗縣頭屋鄉以檢查瓦斯管設備為由,向民宅推銷瓦斯遮斷器,被苗栗地方法院依侵入住宅罪、詐欺取財未遂罪,共處有期徒刑4個月。
沈男於今年1月16日中午,身穿印有「中油瓦斯有限公司」字樣之制服,在頭屋鄉見1戶彭姓人家大門未關,逕行進入庭院,遇彭家父子。父子詢問沈男來意,沈男稱欲進行瓦斯管路檢查。
彭家父子因見沈男所配證件及制服等外觀,誤以為是台灣中油公司員工,遂讓沈男進入廚房檢查。沈男檢修後,告知彭家父子需要更換瓦斯遮斷器開關,要1200元費用。
因彭家父子認為太貴,並即時撥打電話向台灣中油天然氣事業部公用天然氣營業處苗栗服務中心查證,得悉台灣中油公司並無派人為此檢修,沈男在旁發現事跡敗露遂匆忙離開。
彭家父子報警,警方循線將沈男查獲,由苗栗地檢署檢察官黃棋安偵辦後提起公訴。沈男辯稱,「中油瓦斯有限公司」是妻子合法設立之公司名稱,並無詐欺犯意。
但苗栗地方法院認為,「中油公司」為歷史悠久、成立已70年餘之國營事業,其所經營之油品及天然氣等事業,更為一般民眾所周知,「中油瓦斯有限公司」之「瓦斯」亦為中油公司所經營之業務,此「中油瓦斯有限公司」使人易誤認為「中油公司」本身或為其子企業。
法官另外參酌沈男案發時的行為舉止並未充分說明其來意,故最後認定沈男是企圖利用民眾誤認的狀態遂行其詐欺犯罪,依侵入住宅罪、詐欺取財未遂罪,共處沈男有期徒刑4個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苗栗地檢署指出,類似犯罪在此前亦有「大台北瓦斯企業社」等案例,顯示心存僥倖之徒不在少數,呼籲民眾小心此類犯罪,天然氣公司不會到府與顧客現金交易,如有可疑情形請儘速報警查明。
沈男檢修後,告知彭家父子需要更換瓦斯遮斷器開關,要1200元費用。 (記者彭健禮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