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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強盜更生人為了抽1支菸打警察 恐嚇檢察官「你死定了」

    台中地檢署外觀。(資料照)

    台中地檢署外觀。(資料照)

    2020/09/17 11:2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因強盜罪假釋中的郭姓更生人,今年4月因偷香菸與打火機,被抓到中市警局烏日派出所,他卻犯了菸癮,要求抽1支菸,被所長拒絕,他怒而揮拳毆打所長,導致所長左眼眶、顏面左側挫傷,被移送地檢署之後,他又對檢察官嗆聲,「你死定了,是我講的,你算什麼毛?」,台中地檢署依妨害公務等罪名起訴,並強調他藐視警察等機關,對執行職務的檢察官恐嚇與侮辱,惡性重大,聲明法院從重量處2年徒刑。

    起訴書指出,郭姓更生人於2016年間,因強盜罪判刑4年入獄,於去年4月24日縮短刑期出獄,交付保護管束,假釋期至今年5月,不料,他卻在假釋期間,今年4月24日凌晨4時許,開車到烏日區的一間便利超商,趁店長疏忽之際,偷取打火機與香菸一包,價格共計118元,被中市警局烏日分局的烏日派出所逮捕。

    郭姓更生人於當天上午8時許,在烏日所內犯了菸癮,要求讓他抽菸,被所長拒絕,他當時被上了手銬,卻仍揮拳擊打所長的臉部成傷,烏日所依竊盜、妨害公務罪嫌移送地檢署。

    當天下午4時許,他被移送到台中地檢署,由檢察官偵訊時,檢察官請他不要衝動,要求他坐好,他卻惡言恐嚇威脅說,「我就是這麼橫(蠻橫),憑什麼叫我坐好,你死定了,是我講的,你算什麼毛?」。

    中檢認為,郭男觸犯刑法的竊盜罪、傷害罪、妨害公務罪,依法提起公訴之外,考量他只為想抽菸,雙手上著手銬,仍揮拳毆打所長,還恐嚇侮辱執行職務的檢察官,顯示他「極度無視公權力之存在,惡性誠屬重大」,聲明台中地方法院從重量處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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