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隊警車目睹肇事卻閃人? 竹市警澄清
被害人的車子遭擦撞。(記者蔡彰盛翻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新竹市蕭姓男子13日凌晨在東大路路邊停等時,突遭一輛白色轎車自後方撞擊,左後保險桿及車身當場毀損,蕭男質疑當時交通隊警車目睹追撞過程,卻沒處置就開車離去。不過警方澄清,當時警車是在執行公務當中,也同步通報狀況給同仁到場處理,以致於當事人產生誤解。
交通隊隊長陳俊誠說,同仁當時接獲隊上通知,急於返隊處理公務,以致於見到狀況未即時停車處理,但同仁已同步將狀況回報,請隊上另派同仁即時處理。本案經通知肇事逃逸者到案說明,嫌疑人已坦承肇事,全案依刑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規定處理。本案因同仁急於返隊處理公務,致生當事人誤解,警方也已向當事人說明相關處理情形與結果。
蕭男說當時白色轎車在撞擊他車子前,已先違規行駛機車道超越警車,且沒開大燈,後來更直接在警車前追撞路旁停等的他,導致車上零件甚至噴飛到警車前,但警車上的警察全程目睹這一切,卻完全沒作為,直接裝傻離去。後來他開車追上警車,警察才跟他說:「以為車上沒人」。
肇事逃逸者人車迅速被警方通知到案。(記者蔡彰盛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