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大樓判賠4.5億 痛失孩子的受災戶嘆:上訴也無意義
法扶在崑山里活動中心舉行震災判決的說明會。(記者吳俊鋒攝)
[記者吳俊鋒/台南報導〕4年前的206強震,台南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倒塌,傷亡慘重,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團協助受災戶向建商提告,求償逾41.8億元,今天針對一審判賠約4.5億元而召開說明會,當時痛失孩子的連晃汶、林武重,都表明不上訴,直嘆依照目前的民、刑事究責,被告也難以得到真正應得的懲罰,沒有什麼可期待「官司再打下去也無意義」。
法扶律師團今天在永康區崑山里活動中心舉行說明會,向震災受害人報告民事判決的內容,並受理是否要上訴的後續程序,以及相關諮詢等作業,現場座無虛席。
法扶用心地為每位受災戶個別製作可獲得賠償的金額附表,方便理解,也分析是否要上訴的理由,提供參考,並聽取意見。
律師王捷歆也說明建商林明輝在當時查扣的土地、田賦估價約9210萬元,保單則已分配給優先債權人,並無餘額,以及其他被告的財產狀況。
在地震中痛失2子的連晃汶,今天出席說明會,聽取報告後,並未再多做諮詢,很快就離開,他受訪時感嘆,上訴也沒有什麼意義,小孩回不來,黑心建商也無法獲得重懲。
連晃汶、陳淑怡夫婦災後成功「將孩子生回來」,與女兒1家3口在歸仁附近租屋,等維冠大樓原址重建完成後,就會搬過去。
在震災中都受傷,且痛失愛女的林武重、陳翊庭夫婦,今天也參加說明會,一樣決定不上訴,直說判賠金額看得到、拿不到,「沒有實質意義」。
林武重夫婦也成功將小孩生回來,還是龍鳳胎,他目前在路科工作,1家4口努力拋開地震的陰影,未來的日子,「還是要靠自己」。
有受災戶感謝公部門,以及各基金會、社團的幫助,但也抱怨政治人物,藍綠都一樣,「要選舉了,才會想到他們」。
法扶在崑山里活動中心舉行震災判決的說明會。(記者吳俊鋒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