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石木欽告許宗力誣告及偽造文書 法院駁回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右),自訴司法院長許宗力(左)、大法官呂太郎(時任司法院秘書長)、政風處長沈明倫誣告及偽造文書,本週二遭北院駁回。(資料照,本報合成)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右),自訴司法院長許宗力(左)、大法官呂太郎(時任司法院秘書長)、政風處長沈明倫誣告及偽造文書,本週二遭北院駁回。(資料照,本報合成)

2020/09/03 19:4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前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長石木欽,自訴司法院長許宗力、大法官呂太郎(時任司法院秘書長)、政風處長沈明倫誣告及偽造文書。台北地院認定許宗力等3人犯嫌不足,本週二駁回石的自訴。可抗告。

石木欽自訴指出,許宗力3人刻意製造他與涉訟友人翁頻繁見面假象,只要二人手機基地台同在台南,就認定見面討論法律意見,還斷章取義翁的供述「石木欽有時回來台南,我們會見一下面吃飯」,忽略翁說「關於司法案件,我的司法界友人一定要我去找律師」。石認為,翁是找他詢問法律意見,並非「討論」,而他都請對方找律師,但報告刻意曲解,意圖使他受懲戒處分而誣告。

北院裁定指出,最高檢2014年至2016接獲檢舉指:「翁茂鍾涉入『應華案』由台中高分院審理,翁以時任台灣高等法院院長的石木欽交情深厚為由,關說承辦法官,且翁的「應華案」2014年獲改判無罪、輕罪,檢察官也不再上訴而確定」。特偵組後來雖分案偵辦,但因特偵組裁撤,最高檢遂將檢舉案發交台北地檢署。

而北檢偵辦期間監聽翁茂鍾、石木欽,並調取相關銀行帳戶交易明細等資料、搜索翁的住處及其公司,並調閱翁所涉民刑事案件卷宗後,因查無犯罪事證簽結,但有行為失當情形,故最高檢依「正己專案」要點,將北檢報告書及案件相關卷證函轉司法院研處。

司法院接獲函文及卷證後,經政風處比對事證,隨即進行調查,查出石木欽長期與翁茂鍾通話聯繫、見面與餐敘,石妻直接透過次子名義購入翁經營公司的股票,認定石木欽確實有北檢報告書所指違反風紀行為,因此,北院認為政風處調查報告並非憑空捏造。

北院故認定,許宗力等3人製作及核定調查報告並無誣告惡意,也未構成公務員登載不實罪,且是否將石木欽移送監察院,並非許宗力等3人可支配,是由人審會決議後移送,基於3人犯嫌不足,駁回石的自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