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酒測挨罰18萬、扣車吊照3年 酒駕女要求撤罰被法官打臉
2020/09/03 09:02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蔡女開車違規被攔下散發出酒氣,員警要她接受酒測卻態度消極,「盧」了近18分鐘還吹不出結果,警方視為拒測,重罰18萬元、扣車並吊照3年,蔡女驚覺事態嚴重,提告反控警方操作不當才讓她酒測失敗,要求撤銷罰單,結果被法官打臉,駁回請求,可上訴。
蔡女今年1月間開車違規被警察攔下,因車內散發出酒氣,被員警請下車進行酒測,但吹了幾次都不成功,警方除了提供礦泉水給蔡女漱口,並示範吹氣方式,但蔡女卻態度消極,警方見時間已逾法定15分鐘,遂依拒絕酒測處置,除開罰18萬元,並扣車及吊扣駕照3年。
蔡女事後提起行政訴訟,強調當晚天氣冷,她一直發抖,加上警方操作不當,才會讓她酒測失敗,她並無拒絕酒測之意,警方執法違反正當程序,應撤銷原處分。
法官檢視蔡女酒測當時的錄影畫面,認為警方執法過程並無不當,也告知了蔡女有關酒測相關事項,警方在過了將近18分鐘後,以蔡女態度消極不配合酒測開罰,並無違誤,應駁回蔡女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