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浮報近3千萬績效獎金 少將朱建群被訴
朱建群少將擔任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202廠廠長期間,涉嫌浮報獎金,今天被起訴,國防部也予以記大過處分。圖為國防部103年下半年將官晉升典禮中的少將朱建群。(資料照、記者劉信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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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國軍少將朱建群擔任軍備局生製中心202廠廠長期間,涉嫌指示3名軍士官浮報詐領2788萬餘元獎金,4人再各別分得11萬、9萬、7萬、4萬元獎金,新北地檢署今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朱及3名軍士官。
依「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規定,年度決算如有賸餘,可自基金發放營運績效獎金給全廠軍職人員及聘僱人員,但績效獎金須先分配給聘僱人員,才能再提撥給軍職人員。
起訴指出,2015年間,朱建群明知202廠當年預估賸餘不足,達成發放聘僱人員4個月績效獎金門檻,無法再分配給軍職人員,自製「甲車自動滅火系統」也尚未研發完成,因自製產品成本較低廉,若以自製產品成本計算銷貨收入,可提高當年度賸餘並進而加增全廠營運績效獎金核發,竟指示王、帥、林姓三名軍士官製作不實單據及假帳,以自製產品名義交付35套滅火系統給209廠,但實際卻是向外購買,藉此虛增4000多萬賸餘,致使軍備局獎金人員誤信202廠營運績效佳,而核發2788萬餘元績效獎金。
庭訊時,王姓等3名軍士官坦承犯行,並繳回全部犯罪所得,檢方檢建請法院減輕其刑,另因三人供述得以追訴正犯,檢方建請依證人保護法予以免除其刑。
新北地檢署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朱建群及3名軍士官。圖為新北地檢署外觀。(記者陳慰慈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