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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雨柔遭偷拍 拳館老闆在靚妻陪同出庭否認犯罪

    拳擊館負責人陳作彤(右一)在靚妻(右二)陪同下到庭,陳男否認偷拍。(記者溫于德攝)

    拳擊館負責人陳作彤(右一)在靚妻(右二)陪同下到庭,陳男否認偷拍。(記者溫于德攝)

    2020/09/01 16:44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藝人劉雨柔到台北市大安區一家拳擊館練拳,更衣時發現有手機插頭充電器可疑,近看驚覺是針孔攝影機,嚇得報警;拳擊館負責人陳作彤被查出涉案遭訴。台北地院今開庭審查,陳男在靚妻陪同到庭,但他不願認罪、和解。法官庭末諭知全案移審理庭。

    劉雨柔今也在丈夫黃育仁陪同下到庭,庭後表示,因陳作彤始終拒絕任罪,先前調解也未提出賠償金額,只能交給法院審理,在案情還沒確定前,暫不表示任何意見,劉的丈夫則完全尊重老婆決定。

    本案源於今年3月,劉雨柔在廁所更衣間,無意間發現牆上有個手機插頭充電器,但靠近細看,發現有個小圓孔,懷疑是針孔攝影機,馬上報警。

    陳男應訊時否認偷拍,辯稱是為維護拳擊館學員、避免學員被偷拍,想買「反針孔攝影機」才會上網瀏覽相關訊息,但未涉偷拍。檢方勘驗影片內容發覺有多名被害人,將陳男起訴。

    檢警查出,該手機插頭充電器確是針孔攝影機,拳擊館陳姓負責人多次出現鏡頭前,也被拍下拔掉電源影像,錄影內容還有陳男住處,研判他涉案,除查扣他手機後也發現案發前後時,陳男有用手機搜尋「針孔攝影機」、「業者偷拍得面臨的法律責任」等字眼。

    藝人劉雨柔親自到庭,對於陳作彤拒絕認罪,調解也未提出賠償金額,認為只能交給法院審理。(記者溫于德攝)

    藝人劉雨柔親自到庭,對於陳作彤拒絕認罪,調解也未提出賠償金額,認為只能交給法院審理。(記者溫于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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