誣指前男友染性病還寄信到公司 女成恐怖情人判賠5萬元
張男遭前女友控訴感染性病,他被迫自清到醫事檢驗所做性病檢驗。醫事檢驗所示意圖。(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張姓男子與黃姓女子交往不到1個月協議分手,張男控訴前女友為求復合、傳line訊息恐嚇他,還寄信到他公司誣指他隱瞞性病、同時與多名女子交往、無套性交,害她就醫治療感染病症。張男否認女方控訴,主動到醫檢所檢驗並無愛滋病或梅毒。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張男有無性病是個人隱私,與公共利益無關,黃女向他人散布、已侵害男方名譽權,判黃女須賠償5萬元。
張男表示,他與黃女從2019年11月17日交往,之後黃女精神狀況不穩定、雙方觀念不合,在12月11日協議分手,不料女方為求復合不成,傳line訊息給他誣指「你帶病只想用錢解決、等著坐牢,我知道你老家在那裡,過年前公司會知道你的人品與事實」等字句恐嚇。
張男說,黃女更常打電話騷擾他,有時連續撥打,他不堪其擾,在2020年1月底封鎖黃女的line帳號與電話;黃女曾以社群軟體IG向他友人指控「張男是渣男、疑似菜花,與多名女性發生性行為」,毀損其名譽。2020年1月間,黃女還寄網路信件到他公司,內容指他隱瞞性病,同時與多位女子交往,交往過程無套性交。他被黃女害得無法正常工作、身心俱疲,為求自清到醫檢所檢驗未感染愛滋病與梅毒,為此向前女友求償20萬元慰撫金。
黃女坦認有傳line訊息、撥打電話給張男,但沒有一直打電話騷擾男方,也有寄信到張男的公司,會傳訊息、打電話給前男友是要對方出面解決對她的傷害,並非要求復合。她一直在婦產科治療感染疾病,張男從沒將檢驗結果給她看,又不肯出面解決,才會寫信到前男友的公司告知「她所受的傷害」。
台南地院法官審指,張男提出醫檢所檢驗報告說未罹患愛滋病與梅毒,張是否有黃女所稱罹患性病情事,已非無疑,事實上這是個人隱私,涉私德與公共利益無關,黃女無權任意揭露前男友的個人隱私,她傳恫嚇訊息給張男及寄信到張男的公司,不法侵害張男意思自由及名譽權,考量雙方經濟、社會地位等條件,判黃女應賠償5萬元給張男,還可上訴。
張男遭前女友控訴感染性病,他被迫自清到醫事檢驗所做性病檢驗。醫檢所檢驗表示意圖。(記者王俊忠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