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越籍逃逸移工當山老鼠 併科罰金達5527餘萬元
越籍逃逸外勞組成山老鼠集團,被逮4人併科罰金總計5527萬餘元。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越籍逃逸移工自組山老鼠集團,由綽號「阿寶」負責將珍貴木頭鋸成塊,再由另4人爬山進入揹出已肢解的28塊木塊,叫計程車搭載到「阿寶」指示的民宅等候買主,4名揹工被警方循線逮獲,南投地院將這4名越籍揹工,各依違反森林法罪名,判處1年7月到1年3月不等有期徒刑,4人各併科罰金1381萬8240元,合計4人的罰金高達5527萬2960元。
譯名阮文利、阮春工、阮春俊和泰友增都是越籍逃逸移工,他們接受綽號同為越籍逃逸移工「阿寶」的指示,搭乘計程車到濁水溪事業區第22林班地附近集合,再徒步沿奧萬大南溪溪床,行經濁水溪事業區第18、17林班地,再抵達濁水溪事業區第15、16林班地及丹大事業區第7林班地,將「阿寶」竊取裁切成28塊的紅檜樹,兩人一組揹下山,4人共走了3、4天,再叫計程車載也們到「阿寶」住處,由其找買主銷贓。
4名負責揹木頭下山的山老鼠集團成員,今年4月被警方掌握行蹤逮捕,並起出28塊的紅檜樹瘤或角材,這4人被起訴移審南投地院後,其中阮春俊後來翻供,指他在羈押庭承認的是欺騙法官,他並未參與該行動,南投地院法官認為他藐視我國司法,犯後態度不佳,全無悔意,因此判刑1年7個月,其餘3人判刑1年3個月。
南投地院法官經林管處等單位評定的木頭價格,合計115萬1520元,依法可併科贓款10倍以上20倍以下罰金,決定每人併科1381萬8240元,4人的罰金合計高達5527萬2960元。罰金如易服勞役,以罰金總額與1年之日數比例折算,也就是沒錢罰最多坐牢1年。